入院未安檢,4名法官被捅傷
2015-09-12 16:55:35
公檢法單位使用安檢門、X射線安檢機、手持金屬探測器等安檢設備對外來進入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已經成為全國的常態(tài),有些單位甚至還配備了防爆罐、液體檢測儀等防爆裝置。但是,在平時的安檢執(zhí)行過程中有些工作人員思想松懈,感覺沒問題,安檢不用執(zhí)行那么嚴格。可是,事故往往就是發(fā)生在麻痹的那一刻。就在9月9日上午,湖北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的4名法官在單位被外來辦事的人員持刀捅傷,經過搶救這四名法官暫時脫離生命危險。截止目前,警方初步查明事情發(fā)生的原因:這名行兇的犯罪嫌疑人姓胡,因為不服法庭判決情緒過激持刀行兇。關于大家普遍關注的這名男子究竟是怎樣帶刀進入法院的問題,法院回應稱,這名胡姓男子事前風險評估平穩(wěn),無過激言行,所以當天未經過法警安檢是由法官指引進入法院的。
十堰市中院宣傳處處長說:如果不是來開庭或信訪的話,當事人是否必須經過安檢門和安檢機的安檢才能進入法院辦公樓區(qū)域,需要由主審法官對案件情況和當事人情況進行風險評估。從這次了解的情況來看,胡某從開始仲裁然后到一審到二審,整個過程中的表現(xiàn)比較平穩(wěn),沒有什么過激的言行,所以當時得以跟隨法官進入法院,并沒有法警在場陪同。目前,這起案件的詳細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由此看來,安檢這道關一定要把好,防患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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