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系統將對律師實行免安檢
2015-09-07 11:04:13
全國法院系統在進門設置安檢門、安檢X光機、手持金屬探測器對外來人員實行安檢已成慣例,包括律師在內,但是,以后這種情況可能會有所改變。據天府早報消息,記者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制定下發了《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若干意見》,并將在全市法院實施。以后,律師到法院辦理訴訟事務,不再需要進行安檢,審判流程信息通過短信主動推送給律師,律師可以申請延期開庭,《若干意見》對律師參與訴訟和履行職責過程中的多項權利首次作明確規定,其中,就律師免安檢中規定,律師到法院辦理訴訟事務,經有效執業證件查驗和登記后即可進入,一般無需進行人身和隨身攜帶物品的安全檢查,同時要求有條件的法院設置律師出入法院的專門通道,沒有條件設置專門通道的法院,應保障律師優先通過安檢通道。另外《若干意見》里面還規定,在訴訟活動中,律師確因庭審時間沖突等客觀原因無法參加庭審的,提前3日向法院書面提出變更開庭時間的申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法院經審查理由成立且可以延期開庭審理的,可以重新安排開庭時間并及時通知各方當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師。但是其他人員進入法院仍然需要經過安檢門和安檢X光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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